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它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高企認定不僅能提升企業品牌形象,提高企業市場價值還能使企業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省級獎勵政策
獎勵對象:首次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獎勵標準:20萬元
執行部門:省科技廳
●西安市獎勵政策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10萬元
執行部門:西安市科技局
●各區獎勵政策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每家企業6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時根據上年度銷售收入給予15-30萬不等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通過西安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每家3萬元一次性獎勵;
獎勵對象: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獎勵標準: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5萬元獎勵;再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3萬元獎勵;通過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或首次通過雙軟評估的企業,當年給予1萬元獎勵。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5萬元;首次通過西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2萬元。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3萬元;首次通過西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2.5萬元。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按照西安市獎勵標準,給與企業50%的獎勵金額;對首次通過西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按照西安市獎勵標準,給與企業50%的獎勵金額。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5萬元;首次通過西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萬元。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3萬元。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10萬元。
獎勵對象: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8萬元;再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4萬元。
獎勵對象:首次通過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標準:對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獎勵20萬元;首次通過西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0萬元。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